人死亡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人死亡后夫妻财产的分割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前,需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财产中区分出来。 然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是先将其中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一方死亡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应当先分离出来。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其中50万就属于在世的配偶,另外50万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 接着,关于遗产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比如,在上述例子中,去世一方有配偶、一个子女和父母在世,那么这50万的遗产就由这四人平均分配,每人可分得12.5万。 综上所述,人死亡后夫妻财产分割需要先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再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在世配偶,剩余部分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