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配偶前段时间因病去世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存款等。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要怎么分,是都归我,还是要和其他亲属分呢?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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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后是分割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在世的配偶先拿走一半。 对于剩下作为遗产的这部分财产,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那就按照遗嘱分配;要是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要是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那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没有财产约定,一方去世后,在世配偶先分得50万,剩下50万作为遗产。若去世方有遗嘱指定由子女继承这50万,那就按遗嘱执行;若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就由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分这50万,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继承时有先后顺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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