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该怎么分?
家里老人一方突然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和另一方共有的财产。现在家人对于这些财产该怎么分配产生了分歧,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该依据什么原则和方法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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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进行财产分割。在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一方去世后,先保障在世配偶对共同财产应有的份额。例如,夫妻共同财产有100万元,那么先分出50万元给在世配偶,剩下的50万元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 最后,对遗产进行继承。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处理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以及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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