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过世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我和爱人有不少共同财产,最近爱人突然离世,我不知道这些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是我直接全部继承,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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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过世时,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一方过世后,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属于在世的一方,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权利。剩下的另一半才属于过世一方的遗产。 对于这部分遗产的处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来执行。如果过世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一般是平均分配遗产,但在实际情况中,也会考虑到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可能会适当多分或者少分。比如,某个子女长期照顾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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