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身亡后该如何继承?

我和伴侣有一些共同财产,最近伴侣不幸离世,我不知道这些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继承。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继承的具体流程和规定是怎样的,哪些人有继承权,继承的比例又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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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一方身亡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第一步是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是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另一半才是身亡一方的遗产。例如,夫妻二人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产和100万的存款,这30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150万是在世一方的财产,另外150万才是身亡一方的遗产。 接下来,对于身亡一方的遗产,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比如,身亡一方的遗产有150万,如果其配偶、一个子女和父母都在世,那么这四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每人可以继承150万÷4 = 37.5万。 不过,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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