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女方出轨了该如何分割?


当遇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女方出轨的情况,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先自行协商。也就是你们俩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怎么分这些财产。这是尊重你们双方意愿的一种方式。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实际判决中,如果女方出轨行为比较严重,比如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法律上认定的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通常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给女方少分一些财产。这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惩罚有过错的一方。比如,原本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价值200万,法院可能会考虑到男方无过错,女方出轨有过错,判决男方分得120万份额,女方分得80万份额。 同时,除了财产分割,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因为女方出轨,男方为了调查收集证据花费了一些费用,这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围;而男方因为女方出轨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大小,包括经济贡献和家务劳动等方面的贡献;以及双方今后生活的实际需要等。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