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轨,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婚后一方出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分配方式上: 1. 协议优先原则。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财产的分配方案,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 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是指在婚姻中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出轨方少分财产。例如,男方出轨并与他人同居,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判决男方分得较少份额的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其中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防止一方恶意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4. 对于在婚姻中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女方在婚姻期间全身心照顾家庭和孩子,付出较多,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男方给予相应补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