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很迷茫。我们有一套房子、一些存款和一辆车,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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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当夫妻离婚时,就需要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协商分割的方式就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存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等。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照顾子女原则是指,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照顾女方原则是基于社会现实和男女在婚姻中的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女方更多的财产份额。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会认定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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