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就卡在财产分割这一块。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才合理合法。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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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当夫妻离婚时,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表明,首先提倡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财产分割方案,因为这种方式更具灵活性,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若子女随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对于女方,考虑到社会现实和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付出,也会给予一定的照顾。而无过错方在婚姻中没有出现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倾斜。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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