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在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犯了难。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些共同财产一般是怎么进行分割的,想了解下具体的分割方法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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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它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工作赚的工资、奖金,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收益,或者是继承、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就意味着,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着怎么分割共同财产。要是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分。比如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房子归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存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等。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到法院,让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原则是指,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这一方的需求,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照顾女方原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所以会给予适当照顾。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也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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