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首先要明确,离婚时所能分割的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但没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分割方式,如果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那就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要是没有财产协议,那就按法律规定来。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的,但也会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财产来源以及对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有所差别。 比如,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不过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再如,对夫妻共同经营当年没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经营管理的角度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此外,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要是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要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获得的财产。 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