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我最近承接了一个工程项目,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对于合同有效期这一块不是很清楚。我想知道具体法律上对于工程合同有效期有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以及在确定有效期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展开


工程合同的有效期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固定的年限,通常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一般是自当事人合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的时间,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比如一份工程合同中约定了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条款,只要这些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不过,虽然工程合同本身的有效期没有法定的具体年限,但在工程相关的一些特殊时段有明确规定。例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质保期。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权利人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