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家产该如何分割财产?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家里有一些存款、房产,还有一些投资。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家产具体要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有哪些原则和方法,怎么保障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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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家产分割是个很重要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家产分割一般遵循这些原则: 双方协商决定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说了算。比如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存款怎么分,房子归谁等。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不能歧视妇女。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成长以及考虑到女方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况。 给予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在房产分割方面,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要是一方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要给对方补偿。 总之,家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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