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块很迷茫。家里有共同存款、房子,还有一些投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是怎么划分的,是平均分配吗?有没有特殊情况?想了解具体的分割方式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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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以下方式和原则: 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商量存款怎么分,房子归谁等等。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法律一般尊重这种约定。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收入高或者其他原因就剥夺另一方平等分割财产的权利。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因素。同时,考虑到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可能承担较多家务等情况,也会适当照顾女方。例如,在分配房屋居住权等方面,可能会倾向于女方和子女。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对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这是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给予补偿的原则: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 具体来说,不同类型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般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像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意思自治:就是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意愿去处理自己的事务,在这里就是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财产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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