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分割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分割,也就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分割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些原则。一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会考虑子女的生活需求,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对于女方,由于在婚姻中可能在经济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法院也会给予适当照顾。二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三是公平原则,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尽量公平地分割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法院判决,都要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