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由谁管?


当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时,有多个部门和途径可以进行管理和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主要的管理部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现多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组织调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确定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例如,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后续治疗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快速解决问题,节省时间和精力。不过,协商时患者一方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以便在协商中争取更合理的赔偿。 再者,还可以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患双方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构,由专业的调解员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医疗和法律知识,能够公正、公平地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总之,当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时,患者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解决,关键是要及时采取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