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对于家里的存款、房子、车子这些共同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进行分割的呢?
展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分割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分割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得到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权益是指,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指,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