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已注销的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分?
我和另一半刚办完离婚手续,在分割财产时发现有张银行卡已经注销了,但里面还有钱。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这钱该怎么分,是能查到流水按比例分,还是有其他办法?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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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形中,处理已注销银行卡里的钱,需要先明确这部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是不参与分割的。 如果已注销银行卡里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时通常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首先要做的是证明这张已注销银行卡里存在资金以及资金的具体数额。这就需要向银行申请调取该银行卡的交易流水记录。通过这些流水记录,能够清晰地看到卡内资金的进出情况,进而确定在离婚时卡内剩余的金额。 另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处理已注销银行卡里的钱时,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当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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