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配?
我马上要结婚了,男方在婚前按揭买了房。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走到离婚那一步,这房子该怎么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时具体是怎么分配的,自己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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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的分配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在双方登记结婚前,男方就已经把所有房贷都还完了,并且房产证上也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不需要进行分配。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结婚后女方也帮忙还房贷了,即便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房子整体还是男方个人财产,但对于共同还贷的这一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女方是有权利要求分配的。比如房子婚前价值10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房子增值到150万,共同还贷对应增值部分就是(20÷100)×50 = 10万,总共女方可主张权益为20 + 10 = 30万 ,一般是由男方用金钱补偿女方。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对该房产进行公平分割,同时会考虑男方婚前首付的比例以及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还贷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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