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名后,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结婚前一方有房产,婚后在房产上加了另一方名字,现在准备离婚,不知道这个房子该怎么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前房产加名后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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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后离婚时的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房产性质转变角度来说,婚前房产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可视作一种赠与行为,使得房产从一方单独所有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法律上,房产加名意味着产权的变更,另一方因此获得了房产的部分产权。 其次,关于具体的分割方式: - 如果双方在加名时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份额,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进行分配。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尊重双方的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约定一方占60%份额,另一方占40%份额,离婚时就按此比例分割房产。 -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份额,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并不是简单地平均分配,而是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院通常会考虑购房款的来源,比如购房款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比如一方在购房、装修、还贷等方面付出较多;还会考虑婚姻持续的时长,婚姻时间较长的,可能在分割时会相对均衡一些;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判决。比如一方经济状况较差,且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房产份额。 最后,分割途径方面,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分割,按照双方认可的贡献或份额比例等方式来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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