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婆离婚财产会怎么判?


在涉及打老婆(也就是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判决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两种。协议分割就是夫妻双方商量着来分财产,遵循自愿原则,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双方都愿意就行。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得由法院来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打老婆属于家庭暴力,实施家暴的一方是过错方,所以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被打的老婆这一方,可能会让其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有一套价值200万的共同房产,正常情况下可能是一人一半,但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无过错方分得60%甚至更多。 另外,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还可以在诉讼中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权利,让过错方为自己的家暴行为付出代价,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家暴受伤花费的医疗费等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而遭受家暴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除了上述财产分割原则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多种因素: 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会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也要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夫妻共同经营但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相关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