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法律中,婚内出轨这种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涉及到一些相关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赚来的财产,比如婚后买的房子、车子,还有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在结婚前就属于一方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像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他们商量好的结果来分割财产。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要由法院来判决了。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女方婚内出轨,那么男方就属于无过错方。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男方一些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男方可以拿走全部财产或者拿走绝大部分财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女方的出轨行为符合上述情形中的某一种,比如与他人同居,那么男方不仅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照顾,还可以向女方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女方的过错行为给男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男方因女方出轨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要证明女方存在符合损害赔偿情形的出轨行为并不容易,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而且,法院在判决损害赔偿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以及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等。所以,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无过错方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