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外情的情况下,离婚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在涉及婚外情的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上,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财产分割的总体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积累财产的平等权益。但实际分割时,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例如,一方专用的职业服装、工具等。 其次,要确定是否存在过错方。法律上认定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只有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请求多分财产。而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为,通常不算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行为。 如果是协议分割财产,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可由夫妻自由决定。但如果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就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此外,如果婚外情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情形,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财产分割数额和方式,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夫妻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综合确定。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