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超标电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探讨与超标电动车相撞责任划分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事故各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超标电动车,指的是不符合国家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比如速度、重量等方面超出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与超标电动车相撞时,如果双方都是电动车(一方为超标电动车),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如,一方存在闯红灯、逆行、超速等明显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该方很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要是双方都有违规行为,就会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要是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超标电动车,在责任划分上会相对复杂一些。虽然超标电动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机动车,但在实际处理中,还是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但超标电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等多方面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