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出轨该如何离婚?

我老婆出轨了,我实在没法再和她过下去,想和她离婚,但又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是直接和她协商,还是要去法院起诉?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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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轨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女方出轨,男方想要离婚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离婚相关事宜,像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债务如何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带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至此解除。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男方要向法院提供女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因为女方出轨属于过错行为,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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