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的事实婚姻该怎么离婚?
我和对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有了孩子,现在想分开,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想知道是不是算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要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又该怎么处理。
展开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的情况,需要根据同居时间来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进而确定“离婚”的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此之后的,即便有孩子,也不构成事实婚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 其次,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若双方都愿意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可以补办后再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若不愿意补办,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生活状况,妥善处理权利分配及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法律问题,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但对于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关于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相关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