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外地应该如何办理离婚?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较为常见,当他们面临离婚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一般不可以在外地办理,夫妻双方必须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且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说说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双方都在外地时,协议离婚通常要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则可以根据双方的经常居住地等情况,向有管辖权的外地法院提起。在选择离婚方式和处理相关事宜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