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人结婚没领证怎么离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和对方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也不清楚没领证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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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两人结婚没领证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待: **情形一: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这种情况下要离婚的,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即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情形二:1994年2月1日后的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 如果没有涉及财产债务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 - 如果因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一般原则是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如果能够确定各自的出资份额,按出资份额确定共有比例;如果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共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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