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鉴定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些什么?


精神病司法鉴定是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等问题进行鉴定 。以下是具体做法和准备事项: 首先是提出鉴定请求:通常由涉及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理律师提出。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也有权提出鉴定请求。 接着是填写委托申请表: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个人提出申请,都要填写正式的委托申请表。表格里要包含被鉴定人的基本资料、案件概述、精神状况相关信息,以及鉴定的具体目的等内容,并且要加盖公章。 然后是鉴定机构的流程:司法鉴定机构收到申请书后,会详细审查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话,就会与申请人签署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协议,之后指派具备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专家执行鉴定任务。 鉴定流程方面:鉴定专家会先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深入了解案情,然后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手段可能包括与被鉴定人的面谈、观察以及必要的医学检查。 最后是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专家会出具鉴定报告。如果有不同观点,会如实记录。鉴定报告作为《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鉴定专家签字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后生效。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申请书,这是启动鉴定程序的关键文件。 2.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说明,帮助鉴定人员知晓案件背景。 3.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方便鉴定人员掌握其健康和病史情况。 4.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比如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用来确认身份。 5.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例如家庭背景、工作状况等。 6. 鉴定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 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相关概念: 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精神病学:是临床精神病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疾病和精神卫生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