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借钱不还怎样做才比较有效?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现在到了当初说的还款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钱。我尝试去沟通,可没什么效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什么办法能比较有效地让对方还钱,是走法律途径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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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借钱不还,以下这些方法比较有效: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款。这种方式比较平和,成本也低。大家坐下来好好沟通,说不定对方是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还钱,通过协商可以达成分期还款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协议。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当你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经过法院判决后,如果债权人胜诉了,法院的判决就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是债务人还不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外,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曾经达成了仲裁协议,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法索要欠款。仲裁和诉讼类似,但程序可能相对灵活一些。 还有一种办法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不过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申请人必须是债权人;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也就是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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