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官司该怎么打?


当面临公司破产官司时,需要清楚几个关键步骤和相关法律要点。首先是破产申请的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意味着无论是公司自己觉得撑不下去了,还是债主觉得公司还不上钱了,都能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在这个阶段,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比如公司的财务报表、债务清单、债权清单等,这些材料能让法院清楚公司的财务状况。 接着是法院受理。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就像是公司破产事务的大管家,负责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等。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然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在分配财产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在破产过程中涉及到官司,比如债权人对债权确认有异议,或者有人对管理人的决定不服等情况,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质证等。总之,打公司破产官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