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单位怎么填?
我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不知道受理单位这一项该怎么填。我也不太清楚这个受理单位具体指的是哪个部门,担心填错了影响证明的开具。想问问这个受理单位到底该怎么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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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单位,通俗来讲就是负责接收并处理你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的部门。 在我国,不同的开具主体对应的受理单位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单位通常是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因为派出所对辖区内居民的基本情况有较为详细的记录,能够准确核实相关信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这里的受理单位就是当地的派出所。 如果是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受理单位一般也是被查询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单位申请查询时,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 另外,对于一些特定情况,比如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其他特定部门受理的,就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例如,有些涉及特定行业的入职背景调查,可能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由特定的机构作为受理单位。所以,在填写受理单位时,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开具主体身份,然后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对应的公安派出所名称或其他规定的受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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