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鉴定为医疗事故后该如何获得赔偿?

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已经鉴定为医疗事故了。我想知道接下来具体该怎么获得赔偿呢?是医院主动赔偿还是我得采取什么措施去争取赔偿?赔偿又都包含哪些方面,具体怎么计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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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后,赔偿的相关事宜如下: 首先,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 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一般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 1. **医疗费**:按照对患者人身损害治疗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医疗事故造成新的伤害需要治疗花费1万元,这1万元就是赔偿范围,若本身有其他疾病治疗费用则不算。结案后确实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你月收入8000元,因医疗事故误工2个月,那误工费就是16000元;若没有固定收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万元,误工2个月,误工费就是50000÷12×2 。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100元,住院1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10 =1000元 。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假设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万元,陪护15天,陪护费就是60000÷365×15 。 5. **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伤残等级为八级,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2万元,定残时40岁,赔偿期限假设20年,那伤残生活补助费就是相应比例×20000×20 。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例如配置轮椅,普通轮椅市场价2000元,这就是残疾用具费 。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转院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通常先由医患双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赔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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