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颅骨骨折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颅骨骨折,受害者是有权利依法获得赔偿的。 首先来说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意味着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医疗费:就是因治疗颅骨骨折产生的各种费用,像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得保留好医院的票据等凭证。 - 误工费: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需要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来确定具体金额。 - 护理费:如果受伤需要人照顾,护理人员的费用就是护理费。要是家属护理,家属有工作的话,可以按照家属的误工损失计算;要是请护工,就按照实际支付的护工费用来算。 - 交通费:为了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要有相关票据。 - 营养费:根据受伤情况,医生建议加强营养所需要的费用。 -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因为颅骨骨折给受害者精神上带来较大痛苦,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定。 赔偿的途径有多种。可以先和责任方进行协商,伤者及其家人要准备好医疗记录、工资单等证据,在谈判中争取合理赔偿。要是双方能达成一致,就签署书面协议。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调解,比如请求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受害者实际财产损害程度等因素,裁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另外,如果颅骨骨折比较严重,可能导致伤残,那就还涉及到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由指定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及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和评估工作,并出具书面结论,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将结论复印件交予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话,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批准后另行指派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评定过程中,评定人需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含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若存在多份鉴定结论,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比如受害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医学影像资料(如X线报告单、CT报告单、MR报告单等以及对应的影像片)、相关的票据及费用清单,同时被鉴定者需亲自前往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检查并缴纳鉴定费用。 相关概念: 伤残系数:反映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的数值。 赔偿年限:计算残疾赔偿金时的时间跨度,一般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会根据受害者年龄有所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