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左脑受伤该如何赔偿?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左脑受伤,赔偿的相关情况如下: 首先是赔偿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医疗费就是实际在医院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比如看病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算在内。 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照顾伤者所需要花费的费用。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当地的标准给予的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 营养费,是根据伤者的伤情,医生建议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 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认定构成伤残,除了上述费用,还会有残疾赔偿金,它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费用标准。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导致收入减少等情况的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为了让伤残人士能够正常生活、工作等,配置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损失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