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起诉离婚时,若想让法院一次判决离婚,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律上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如果能收集到对方重婚的证据,比如对方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或者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像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报警记录能证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大致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说明受伤的程度;受伤的照片则是直观的证据。 若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可收集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对方参加戒毒或戒赌治疗的相关记录等。这些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这些恶习,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未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等其他原因。比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分居协议可以明确双方分居的原因和时间;租房合同能证明一方在外居住的情况。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非常重要。您要尽可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虽然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如果调解无效,且您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能会一次判决离婚。 总之,起诉离婚想要一次判离,核心就是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这一关键要素,依据法律规定收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才能增加一次判离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