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逃逸致人受伤后怎么拿到事故认定书?
我遇到了醉驾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情况,现在特别着急想拿到事故认定书,不知道具体该通过什么流程去获取,也不清楚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详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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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醉驾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情况后,获取事故认定书是有一定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事故认定书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后续的赔偿等都起着关键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在醉驾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案件中,如果逃逸者已经被查获,那么一般会在查获后的十日内拿到事故认定书;如果涉及检验、鉴定,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拿到。 作为当事人,你可以主动与负责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在事故发生后,你可以向交警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询问是否已经开始制作事故认定书,以及预计什么时候能够完成。同时,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交警部门在认定书制作完成后能够及时通知你。你也可以前往交警部门的办公地点,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领取事故认定书。 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没有拿到事故认定书,你可以向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进行反映,要求其督促尽快出具认定书。但要注意的是,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准确的案件信息和相关材料,以便上级机关能够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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