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合法开展业务的前提。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的相关要点。 首先是办理条件。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在车辆方面,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同时,要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在人员方面,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还需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 接着是办理所需材料。申请时,需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企业章程文本;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流程通常为:申请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会予以受理。受理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实地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