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许可证怎么办理?
我最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出去,听说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复杂吗?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问题 ,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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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许可证是房东出租房屋时必须出示的证件,只有持有此证才能合法出租房屋。下面为您介绍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的相关事宜。 首先,了解需要准备的材料: 1. **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若房屋是委托他人代管,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若是共有房屋出租,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 2. **承租人**: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其次,明确办理的流程: 1. 租赁双方持上述准备好的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监证,先签署初审意见。这一步主要是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 3. 之后会有二审意见签署,进一步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 4. 租赁双方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后,就可以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了。 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所以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避免出现逾期受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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