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户口本上的一员,该如何办理户口本?
我是户口本上的一员,最近家里的户口本弄丢了,我想重新办理一个。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我去办理还是户主去办理?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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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户口簿的概念。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对于户口本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作为户口本上的一员,如果要办理户口本,通常分两种情况。一是换领或补领户口本。若原户口本损坏、丢失等需要换领或补领,一般由户主前往办理。根据相关规定,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户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如果户主无法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户口本上的其他成员办理,但需要提供户主的书面委托书、户主身份证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二是立户办理新的户口本。根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立户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有独立的房产等。办理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总之,办理户口本要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并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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