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后生育津贴该如何领取?
我前段时间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终止了妊娠,听说终止妊娠也能领取生育津贴,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我想了解领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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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贴。终止妊娠后领取生育津贴是有相关规定的。 首先,领取生育津贴是有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妊娠属于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范畴,所以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这里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定期限,一般各地规定的缴费期限不同,大多是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连续缴费满一定月数,比如有的地方要求满6个月,有的要求满10个月或者12个月等。 其次,关于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来说,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终止妊娠医学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有的地方会要求提供单位的证明材料等。 最后是办理流程。一般是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将生育津贴发放到女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发放的标准通常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生育津贴;如果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要将差额部分补足给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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