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张欠条,该怎么要回别人欠的钱?


如果只有一张欠条,想要回别人欠的钱,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步骤: 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友好地提醒对方欠款的事情,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还款计划。毕竟协商解决是最便捷的方式,也能尽量维持双方关系。 若协商不成,那么就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之前,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三年没有主张权利,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可能会导致你丧失胜诉权。 接着就是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书写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携带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法院立案后会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会择日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若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另外,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