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得更多的财产?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很担心财产分割问题。毕竟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有不少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在离婚的时候分到更多的财产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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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想要分得更多的财产,需要先了解法律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以及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财产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是遵循均等分割,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让一方适当多分。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从而使无过错方可能分得更多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还有,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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