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争取财产?


离婚时争取财产,首先要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能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只要不违法违规,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协商结果法律认可。比如夫妻双方商量好存款一人一半,房产归一方,这种协商是有效的。 二是均等分割原则。没有特殊情况,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像共有的存款,原则上双方各得一半。 三是照顾原则。会适当照顾女方权益,因为女性在婚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同时,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比如女方一直在家照顾孩子、老人,男方在外工作,离婚时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四是过错赔偿原则。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如果担心对方转移财产,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其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劳动所得,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财产保全: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措施,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保障自身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