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以后如何办理?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是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是等法院通知吗?需不需要准备新的材料?整个流程是怎样的?我心里完全没底,希望了解离婚起诉以后具体的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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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被受理后,接下来会进入一系列法定程序。 首先是立案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你的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然后是送达与答辩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答辩。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接着进入调解环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案件进入审判程序。 最后是审判阶段。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庭审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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