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如何办理手续?
我家里人因为一些事被拘留了,听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我完全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问下取保候审的手续要怎么办理,从哪里开始着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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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关押期间,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他们能在外面等候审判,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首先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里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就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则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的律师等。 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这些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离开羁押场所,但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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