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空白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劳动合同空白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首先,要明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对于空白劳动合同,不要轻易签字。因为一旦签字,之后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比如降低工资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等。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空白合同,之后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不利,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若用人单位坚持让签订空白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合同是空白的。同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将合同的各项条款填写完整后再签订。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