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和五金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结婚时给了彩礼还有五金,现在就不知道这彩礼和五金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处理。 是都要返还给对方,还是有什么别的规定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说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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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彩礼和五金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和五金的法律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给予女方的财物,其目的是促成婚姻。而五金一般也是作为一种结婚的赠与物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只是给了彩礼和五金,但还没办理结婚登记,那么通常是需要返还的。而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属于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的情况,在离婚时,彩礼和五金在合理范围内也可能需要返还。比如,男方因为给彩礼导致家庭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时就有可能要求女方返还部分彩礼和五金。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也就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并且给付彩礼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一般来说,彩礼和五金会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通常不用返还。不过,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彩礼和五金价值较大,法院也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的过错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部分返还或者进行合理分割。所以,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实际情 况,并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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