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该怎么处理?


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常有几种常见情形,针对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年度报告就像是企业每年要向社会交的一份“作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要是没在这个时间段内报送,就可能被列入异常。处理办法是,企业可以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其次,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登记的地址就好比是企业的“家”,工商部门会通过这个地址联系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若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已变更,就需要先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之后,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工商局申请移出。如果企业仍在原地址经营,可向工商局提供证明,证明可以正常联系,申请移出。 还有,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比如企业的一些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像股东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若没及时公示,被责令后还未公示就会被列入异常。企业应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然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最后,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公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虚假信息,就违反了相关规定。企业需要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总之,当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要先弄清楚被列入的原因,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去解决问题,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