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离婚,我俩都特别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谁也不肯让步。现在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到底该怎么解决,是走什么流程,法院又会依据什么来判呢,真的很迷茫,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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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一般有两种解决方式:协商和诉讼。 首先是协商。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尝试达成一致意见。这是比较理想的方式,因为双方自行协商能最大程度地尊重彼此意愿,也有利于后续对孩子抚养安排的执行。 若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遵循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细致的照顾,母亲能更好地满足其生理和心理需求。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更稳定、更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一方会更有优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是否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是否具备教育孩子的能力等;孩子之前的生活环境,若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较大。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想法,考虑孩子愿意跟谁生活。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还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但这需要建立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上。总之,法院的判决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在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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